各专科分会: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24〕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强化监管,提升质量”的发展要求。现将广东省医学会2024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建立相应的申报账号,各专科分会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落实,进行网上申报。获取申报账号请联系学术管理与组织管理部/继续医学教育部分管专员。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请按实际情况安排课程,计算好学时、学分,省级项目1学分/6学时,1天最多9学时,理论课单节课不超过2学时,实验及操作课单节课不超过4学时。
(三)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的省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同一项目可以申请多期举办,最多不超过6期。项目授课老师要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获批项目应在完成举办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CME项目申报与反馈系统填报执行情况。
(五)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面向全省范围招生,并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以学术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等形式举办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六)鼓励申报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科医生为主要继教对象的项目。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药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相关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2024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布以及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网址为http://gdcme.wsglw.net。
(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的同时需将纸质版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签字后报送至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5日。
(三)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批省级继教项目申报限额相关要求,我会申报限额为45项。经学会统筹安排,现分配如下:学术部39项,转化部1项,继教部5项。请各专科分会择优推荐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或超额申报,项目经学会审查同意后报送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联系人:于康;电话:020-81851045;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801室继续医学教育部(邮编:510180)。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要求及省级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落实项目申办工作,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举办、汇报,对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取消专科分会次年所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二)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表格下载与项目公布结果查询可登录广东省医学会主页:http://www.gdma.cc或http://www.gdma1917.cn。
广东省医学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广东省医学会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医会【2024】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