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分会: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粤继医教[2010] 5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学会(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医学会(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粤医会【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广东省医学会(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受理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级项目:须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要求填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报。按要求计算好学时、学分,省级项目1学分/6学时。
2、市级项目: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医学会(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学分要求为1学分/6学时,每天最多不超过9学时,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8分。学分类型为市级Ⅱ类学分。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
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相关专业。
三、项目申报
1、申报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广东省医学会(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及备案项目均实行书面申报、书面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2015年上半年新项目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广东省医学会(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1341241585@qq.com。纸质版按A4纸打印,省级项目一式2份、市级项目一式5份形式寄送至广东省医学会801室继续教育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 邮编:510180 电话:020-81851045 联系人:刘奉彪)。
四、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表格下载与项目公布网址为:http://www.gdma.cc。
【注】:我会只受理各专科分会项目申报,申报单位请标注专科分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