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分会: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全继办发〔2021〕13号)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22〕5号)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学分授予管理整改方案,进一步深化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强化监管,提升质量”的发展要求。现将广东省医学会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由广东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组织申报,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为各专科分会建立相应的申报账号,账号由学术管理专员负责分发到各专科分会。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请按实际情况安排课程,计算好学时、学分,省级项目1学分/6学时,1天最多9学时,理论课单节课不超过2学时,实验及操作课单节课不超过4学时。
(三)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的省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同一项目可以申请多期举办,最多不超过6期。项目授课老师要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完成当年所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举办和执行情况汇报工作。
(五)鼓励申报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科医生为主要继教对象的项目。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药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相关专业。
三、申报程序
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1月7日,备案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项目负责人利用相应的专科分会申报账号登录广东CME项目申报与信息反馈系统申报项目,逾期不再受理。备案项目需报送项目举办时的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安排及学员名册等材料。项目申报、备案、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网址为http://gdcme.wsglw.net/。
联系人:刘奉彪;电话:020-81851045;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801室继续医学教育部(邮编:510180)。
四、其他事项
(一)学术管理专员应该督促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收集每年的项目举办和执行情况汇报材料,及时上报继续医学教育部,以保证次年项目申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安排项目举办时间,加强场地和人员管理,切实做好项目举办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表格下载与项目公布结果查询可登录广东省医学会主页:http://www.gdma.cc或http://www.gdma1917.cn。
附件:广东省医学会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