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会〔2023〕246 号
各专科分会: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广东省医学会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会受理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3年7月20日00:00至2023年8月15日24:00;
备案项目:2023年7月20日00:00至2024年1月7日24:00。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面向全国学员,整合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开展培训,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
(二)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4)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不得作为项目申报;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内容,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三)内容填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既往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学术水平和课程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和质量把关,并参与授课和项目执行。合理安排授课教师数量和构成,培训目标与效果相匹配,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指导带教等情况可适当延长)。
(3)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
(4)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要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三、申报程序
(一)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s://cmegsb.cma.org.cn。
(二)新申报项目网上申报的同时需将纸质版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签字后报送至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备案项目网上申报的同时需将纸质版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签字后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请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负责人利用相应的专科分会申报账号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与信息反馈系统申报项目。广东省医学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使项目目标和内容符合当前继续医学教育需求,确保填报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
(四)新申报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于2024年2月底前公布,请适当安排项目举办时间。
(五)联系人:刘奉彪、于康;电话:020-81851045;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801室继续医学教育部(邮编:510180)。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举办后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与信息反馈系统上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否则将影响项目学分授予。
(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规范项目申报、举办和执行情况汇报等工作。我会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与监督。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举办、汇报,对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专科分会次年所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
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表格下载与项目公布结果查询可登录广东省医学会主页:http://www.gdma.cc或http://www.gdma1917.cn。
广东省医学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