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审[2015] 003号
尊敬的医务处/科主任:
我会为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广东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机构(粤卫办函[2011] 829号),已完成首批近1200名申请人员“以认定方式获取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为顺利进行 “以考试方式获取主诊医师资格”申请人员的认定,本着经济、便捷、适宜掌握、又符合我省医疗美容临床实际,拟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现将各类别“美容主诊医师培训教材目录”初稿发给您,请转发相关科室主任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如下:
一、根据原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广东省粤卫[2014]15号等要求,根据省内医疗美容临床工作实际需要,请修改完善或增减美容培训内容。
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分四类:美容外科类(含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喉科等)、美容皮肤类(含皮肤及皮肤性病等)、美容牙科类(含口腔科、颌面外科)、美容中医类(含中医内科、中医皮肤、针灸和推拿等)。各类别主诊医师及美容应用技术培训内容征询意见稿详见附件1-5(从省医学会网下载)。
三、为使考试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我会需对“以考试方式获取广东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进行摸底了解,请各院医务部门以粤卫 [2014] 15号(附件6)规定,将各类别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按照附件7栏目逐一填报。
请各医院登录我会WWW.gdma.cc网址点击-综合评审-医疗美容栏下载附件,修改附件1-5、填报附件7,于2015年3月13日前由医务部门将修改意见和附件7汇总并发至qiusl2006@126.com。
四、联 系 人:李虹、邱森玲
联系电话:020-81861521(邱森玲)、020-81230351(李虹)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六楼综合评审部,邮编510180。
五、附件1-7:
1.美容外科主诊医师培训内容目录:/view/attached/file/20150213/20150213133743_469.pdf
2.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培训内容目录:/view/attached/file/20150213/20150213133816_956.pdf
3.美容牙科主诊医师培训内容目:/view/attached/file/20150213/20150213133927_362.pdf
4.美容中医科主诊医师培训内容目录:/view/attached/file/20150213/20150213134011_413.pdf
5.医疗美容应用技术培训内容目录 :/view/attached/file/20150213/20150213134825_132.pdf
6.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从业资质及执业的管理办法(试行)通知》:/view/attached/file/20150213/20150213134114_968.docx
7.各类别广东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认定填报表 :/view/attached/file/20150305/20150305105448_561.xlsx
广东省医学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