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审〔2013〕369号
关于表彰医疗技术审核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实施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在省卫计委和学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我会相关专科分会和广东省抗癌协会各位专家们的辛勤努力下,我会完成了141家医院申报的525项医疗技术的审核工作。
我会在开展医疗技术审核工作的2年以来,得到了各医院、技术负责人和审核专家的支持和配合。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以及该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病历质量、申请材料提交的完整和规范性、技术负责人是否从事申请审核技术、配合支持工作等方面,表彰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优秀医务科、优秀技术负责人和优秀审核专家。
希望以此为榜样,继续为我省医学科学发展、医疗技术进步和医疗安全努力。
附件:1.广东省首批医疗技术审核优秀医务科、技术负责人、审核专家名单。 /view/attached/file/20131205/20131205104245_40.pdf
2.表彰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含公章) :/view/attached/file/20131205/20131205104444_547.pdf
广东省医学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