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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省医学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粤医审〔201519

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我会在三年医疗技术审核与临床应用指导的基础上,将根据需要,将工作重点转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过程质量)以及配合事中事后监管上,以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为方便工作,拟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及工作委员会,请全省县级或以上医院推荐相关医疗管理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员在本单位医务部门分管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熟悉医疗技术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技术规范。

(二)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能够保证按时参加各类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评价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身体状态能够胜任医疗技术质量管理评价和咨询等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医疗机构推荐医疗管理人员2人,建议推荐医务处(科)负责人1名和负责与我会联系的医务助理1名,我们将根据推荐人数和推荐条件进行分组,并报学会领导审批。

三、填写须知

请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交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请登陆我会网www.gdma.cc/综合评审/申报通知栏目,查看推荐通知,并下载、填写附件,于201587日前寄至省医学会综合评审部。

联系人:李虹020-81230351、李冰020-81906073

  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六楼综合评审部,510180

附件:

1、广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委员会推荐表;

/view/attached/file/20150722/20150722173737_147.docx

    2、推荐名单汇总表/view/attached/file/20150722/20150722173955_403.xlsx

        (电子版发至gdma1917@163.com

        3、关于成立广东省医学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电子版,含章)

          /view/attached/file/20150722/20150722175026_946.pdf


广东省医学会综合评审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