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相关问题调查的函
发布日期:20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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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深圳市、各地级市及顺德区医学会医鉴办:
为使我省省、市医学会尽快、规范地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对我省省、市医学会进行一次关于开展医疗损害鉴定相关问题的调查摸底工作,以便上级领导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决策提供参考。请各市医学会医鉴办收到函后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件方式填报“调查问卷”至省医学会医鉴办。
感谢各市医学会医鉴办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邱森玲、肖劲 联系电话:81901136
传真电话:81851958
电子邮箱:YYJB2002@163.com
附件:调查问卷
广东省医学会医鉴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调查问卷
1、《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你办是否已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如已开展鉴定,具体开展时间是 ?如未开展,是否计划开展?计划开展的时间是 ?
答:
2、你办是否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粤高法发[2011]56号)文?你办认为医学会实施省高院的《意见》是否有困难?如有困难,主要困难是什么?有何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答:
3、你办经调查或估算现专家库成员同意在鉴定书签署姓名和职称的比例为多少?如减除不同意在鉴定书签署姓名的专家库成员及采取增补措施后,专家库是否尚可满足或基本满足医疗损害鉴定需要?你办经调查或估算现专家库成员同意出庭接受质询的比例为多少?如减除不同意出庭接受质询的专家库成员及采取增补措施后,专家库是否尚可满足或基本满足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如不能满足鉴定需要有何对策和建议?
答:
4、你办认为开展医疗损害鉴定是否有必要进一步细化、统一全省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需具体细化的程序是 ?
答:
5、关于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其它相关意见和建议:
答:
医学会医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