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会[2020] 373号
关于做好申报广东省医学会2021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专科分会:
根据省继教委《关于转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办【2019】1号、全继委办发《全继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2019】28号和省继教委《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办【2020】5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学分授予管理整改方案,加强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申办质量。现将广东省医学会2021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受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由广东省医学会下属各专科分会主委同意,并纳入专科分会年度学术计划。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请按实际情况安排课程,计算好学时、学分,省级项目1学分/6学时,1天9学时。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项目),项目授课老师要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完成当年所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举办和执行情况汇报工作。
4、鼓励申报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科医生为主要继教对象的项目。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药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相关专业。
三、项目申报
1、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项目负责人取得所属专科分会主委同意并向我会学术管理专员申请纳入年度学术计划后登录广东CME项目申报与信息反馈系统申报项目,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网址为http://gdcme.wsglw.net/。
2、项目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需于2020年12月25日前,一式2份,A4纸打印并授课教师签名后报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801室继续教育部,刘奉彪(收)。邮编:510180 电话:020-81851045。
四、其他事项
1、各专科分会协助学术管理专员完成每年的项目举办和执行情况汇报工作,以保证次年项目申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表格下载与项目公布结果查询可登录广东省医学会主页:http://www.gdm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