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会〔2024〕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临床科研基金专家委员会评审,共确定97项为2023年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现予以公布。
项目负责人须按规定签订《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四份,经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3月1日前统一寄送至我会临床医学评审部。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4年2月至2026年2月,到期后按照合同书要求等有关规定结题验收。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按时做好项目结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的执行期限。
联 系 人:刘鸿庆
联系电话:020-83173609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101室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医学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