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会〔2024〕2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医学科技事业发展,促进麻醉科、心内科、耳鼻咽喉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及神经内科医学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临床研究,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根据《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护佑专项基金项目,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资助方向为麻醉科、心内科、耳鼻咽喉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的临床研究(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要求立足优势、突出创新、注重实效,做好可行性评估,对临床诊治有指导意义。
(二)申报单位为省医学会单位会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我省在职(岗)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当年至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2024年度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护佑专项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拟资助90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一般项目拟资助65项,资助强度为1-3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本项目主要突出培育作用,倡导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为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单位申报,同等质量情况下,优先立项基层医院申报项目。
(三)涉及科技伦理相关问题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涉及人的,开展科技活动前应通过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批准,不具备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条件的,应委托其他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交正式伦理批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项目不在本次申报指南范围内的;
2.申请人近5年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
三、时间安排
2024年7月7日启动申报,2024年8月10日截止。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申请注册为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依托单位。
2.项目须登录“广东省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网址:http://gdyxzh.gdma.cc/)线上申报(附件2)。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3.依托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项目的医学伦理和科研诚信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提交省医学会。
(二)形式审查
省医学会按照相关要求对依托单位提交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原则上未通过项目允许退回修改一次,形审通过后打印申请书并签字盖章,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版寄送至广东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纸质材料不予退还;电子版材料以“基金xx专项+单位”命名,以PDF压缩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立项
通过形审的项目提交至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专家委员会评审,立项文件将通过我会官网、公众号发布。届时,请根据立项文件要求一式四份报送纸质申报(合同)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鸿庆;
联系方式:020-83173609、1598917735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101室。
电子邮箱:jdyxkjj@163.com
该项目获得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益支持。
附件:广东省医学会关于组织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护佑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医学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