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医会〔2023〕78号

各推荐单位:

为鼓励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奖励在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新修改的《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粤医会〔201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为做好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  

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仅接受省内各地级市医学会及驻穗各医学高等院校、医疗、科研和预防保健机构等单位推荐。为鼓励我省科技工作者科研积极性,本届科技奖各推荐单位不限额。推荐单位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审核材料;申报人请登录推荐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

(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

(二)参照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要求,第三、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奖及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四)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主要成果应为第一完成人所有;

(五)为增加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各推荐单位应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拟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要求不少于7天。

(六)《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下称推荐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是科技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在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提交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并承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明细:

①纸质推荐书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并带有水印;佐证材料附件可为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②项目公示情况说明(附件4);③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

另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还需附加相关科普作品。对科技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附件7)。

提交纸质版(A4纸,尽量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版寄送至广东省医学会临床医学评审部;电子版材料以“科技奖+推荐单位名”命名,项目内容以“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命名,PDF压缩版发送至规定邮箱。

三、推荐时间  

网络推荐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6月10日;电子版及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纸质版材料寄送广东省医学会临床医学评审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邮编:510180)广东省医学会一楼(101室)

联系人:刘鸿庆(020-81858309-2)

 箱:gdyxkjj@163.com

建立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申报微信群”便于联系,联系人要求与添加方式:各推荐单位1名、主要完成单位科管人员1名(如推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为同一单位,则添加1名)、研究项目组1名。可搜15989177356(刘鸿庆)加好友后由其拉入微信群。


附件: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医学会  

2023年3月20日